iPhone的吸引力

**H2
在電信市場上,行動電話業者將通訊服務與手機搭售、補貼差價並綁約的作法,為市場交易常態,也是各家行動電話業者都在採取的作法,手機引導服務銷售,是行動電話市場的競爭策略,國內市場如此,歐洲市場上也是如此。綁約的結果,雖然會對用戶轉換系統造成一定的障礙,但在消費資訊透明的情況下,消費者尚能作理性的判斷,同時也有單機價的提供,也因此,這類的銷售策略尚未引起很大的爭議。隨著蘋果iPhone問市所帶來的時尚風潮,不僅對手機業者造成挑戰,在Apple與行動電話業者合作下(美國為AT&T、德國為T-Mobile、英國為O2),由該業者獨家銷售iPhone並鎖卡的方式,也行為動電話市場競爭的湖面,投下了一塊小石。

日前英國Vodafone在競逐iPhone於德國的獨家代理權一事上,輸給T-Mobile後,iPhone119日在T-Mobile門市銷售,首日便輕易擄獲了一萬名消費者的心,相當風光。但是,VodafoneT-Mobile的帳似乎還未了結,Vodafone祭出了假處分,向漢堡地院聲請禁止T-Mobile獨家綁約至少24個月的iPhone銷售方式,以及禁止T-Mobile以鎖SIM卡方式銷售,而這二項訴求也獲得了法院的核准。

T-Mobile一方面除了要對假處分提出抗告外,另一方面在法院最終決定前,也會暫時地改變銷售方式,提供未綁約也未補貼的iPhone及免費地解卡服務,並保留損害賠償的請求權。不過,這樣的獨家銷售與搭售的法律爭議,最後還是有待法院的解決。

當然,這問題的徵結在於iPhone只能使用T-Mobile的服務一事上,T-Mobile未提供空機價及鎖卡,完全排除了消費者選擇其他網路的可能性,是很典型的搭售,其中鎖卡更是加重了消費者轉換網路的困難度,即使是願意承擔違約的消費者,也無法如願,如果再加上合約期滿仍不能解卡的話,其影響又更廣了。將SIM卡鎖在自家網路上,使之技術上難以分離,影響層面比合約限制更廣,通常要有很好的功能上理由才容易受到允許,但iPhone並沒有一定非要在T-Mobile的網路上才能運作順暢的情事,所以,這樣的鎖卡會不會限制過當,便值得深思,畢竟消費者已經先受到合約期限的限制了,業者的利益已可從合約中獲得保障,有沒有必要再設第二道的技術關卡,便值得懷疑。不過,手機綁合約而不提供單機價的搭售行為,到底有沒有違法,依競爭法規定,還是得視其對市場競爭的影響程度而定,這部分須待法院檢驗業者的市場力量、影響的市場比例跟程度,才能判斷。

假使將來iPhone的搭售被認定為違法,也只是增加T-Mobile提供單機價的情況,在這之下,T-Mobile的競爭者,並不一定就會處於較有利的競爭地位,因為,iPhoneAppleT-Mobile的合約,還是由T-Mobile獨家代理,競爭業者要在德國取得iPhone貨源,通常還是得跟T-Mobile購買,並沒有特別的成本優勢,也不容易提供更有利的銷售組合。要突破這點,惟有質疑AppleT-Mobile獨家代理合約的合法性,才有可能。不過,在手機市場仍相當競爭的情況下,要認定其為違法,有一定的難度。

3 回應

  1. **T.C.

    有關此案的新聞也可以參考紐約時報 — IPhone Must Be Offered Without Contract Restrictions, German Court Rules

  2. **T.C.

    iPhone在美國的銷售好像也有綁約及鎖卡。不知道為什麼在「好訟成性」的美國,卻沒有競爭業者提出類似的訴訟?H2,你有什麼想法嗎?

  3. **M.H.
    Apple的銷售手法屢生爭議,其提供之iTunes播放程式亦只能與iPod相互連結,並限制iTunes所提供之付費數位音樂僅得於iPod上使用,而不得於他種MP3 Player上播放。在歐洲此爭議頗大,但後來Apple也開放了部分線上音樂成為DRM-Free的模式,但開放規模不大,而且還是有數位音樂格式的問題。相關問題可參見此篇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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