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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異域星空下的法律對話 &#187; 環境法</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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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異域星空下的法律對話 &#187; 環境法</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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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王寶釧！活著等我吧！</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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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10 Mar 2008 05:32:44 +0000</pubDate>
		<dc:creator>Y.Y.</dc:creator>
				<category><![CDATA[來賓的文章]]></category>
		<category><![CDATA[時事評論]]></category>
		<category><![CDATA[環境法]]></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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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
** Y.Y
最近有點心煩意亂, 除了超級星光大道第三季一首&#8221;我身騎白馬抒情版&#8221;把我從尿布跟論文中喚起一點生活品質之外，其他實在善可陳。今天的華盛頓郵報(Washington Post)報導一篇關於中國的太陽能電板製造商污染場區環境的一個新聞，讓我深有同感,深深覺得這市場機制讓綠色能源的發展有點變成一匹脫韁野馬了&#8230;.
科學家預計全球的石油藏量大約只能供人類再用五十年(雖有人主張這是美國一向掠奪全球能源的說詞)，然後科學家們就開始開發很多的能源替代方案，這其中包含了生質燃料(有用玉米發酵的酒精(ethanol)，最近發展到用牧草, 木屑來釀)；還有回收蔬菜油或炸食物的廢油，經過&#8221;脫脂&#8221;的程序變成生質柴油，用生質燃料的方案就是要變更土地的利用，把原來耕地耕種的植物變成可以生質植物(例如牧草、玉米、油菜)，比較過頭的做法是把原本的森林砍光改種這些生質植物；或是因為價格的關係，變更原來的耕種作物，導致糧食供應短缺的問題。另一種再生能源就是利用大自然的力量，就是利用日光，風力或是潮汐來代替燃煤或燃油發電，希望變成一種低碳或零碳的排放目標，符合環保的標準。
全球的能源需求跟價格在全球暖化議題的討論，氣候變化綱要公約跟近十年間世界經濟發展三項因素的推波助瀾之下，每桶原油的價格已經突破百元美金的大關，也加強了各國對各種再生能源的需求，全世界的投資基金也搭乘這波關注全球暖化議題以及能源價格高漲的順風車，大肆投入資金在太陽能電板或相關科技的投資，希望擴大產能來佔據市場獲利。前一陣子回台演講時，在遠企飯店還臨時被拉進去聽了半場關於氣候變遷基金的募資說明會，說了資金的運用是要投資風力發電設備，太陽能集電器跟發電板的計畫等等&#8230;. 一陣綠光閃耀之下讓我看到後面隱隱透著金光! 	
某一種太陽能集電發電板的重要零件就是用&#8221;元件多晶矽(polysilicon)&#8221;作成的面板，不管在中國或是在台灣都是很受重視的一項投資標的，每一公斤(對，公斤計算)的元件多晶矽價值在過去五年間從每公斤20變成300美元左右，所以成長幅度是很大的。報導中說在中國河南省的洛陽就有工廠專門製造這種元件多晶矽，不過在製程中產生的副產品四氯化矽(英文名稱: Silicon tetrachloride 别名 :氯化矽; 四氯化矽(SiCl4))是一種超有毒物質，這些工廠不願意加裝設備回收這些四氯化矽, 反而把這些廢水就近傾倒在附近的農田或空地上, 結果造成土地變成一片白色的結晶的小沙漠或是讓附近的農作物焦黃枯萎(相關照片可參報導內的圖片)，報導中也指出加蓋廢水處理設備約需要每噸八萬五千美元的投資，但是這些工廠每年的獲利每噸才兩萬一千到五萬六千美元左右，因此不願意去投資相關技術跟設備，寧願在半夜偷偷排放廢氣或傾倒廢水, 讓附近的居民健康遭受嚴重威脅。我相信這廢水的任意傾倒一定會污染到地下水層, 在中國自來水水管鋪設還不發達的現況之下，附近居民的飲水品質實在堪慮，何況洛陽也是黃河邊上的一個大城，看來這條孕育中華文化的河流的水質是更岌岌可危了。
這也引發了一個在國際法上常常討論的問題，就是衡平(equity) 的問題。 就是說在工業化國家其國內因為有高技術跟高環保標準的限制，所以會限制他國內的廠商去作特定污染防治的行為，所以廠商在工業化國家境內的營運成本比較高，不過透過全球化的運作，這些廠商卻可以到開發中國家或低度開發國家這些環保標準比較低或甚至沒有環保規範的國家去運作設廠，因為沒有環保標準所以也不用從事污染防治行為（零成本），然後把污染留在場區所在地的國家(極大化當地的社會成本)，最後在工業化國家之內提供所謂的綠色產品或是零污染產品。跨國投資跟全球化的結果的確是把工業化國家所要求的產品給綠化了，對其在全球經營得佈局上也是屬於有效率（efficiency）的一種安排，不僅僅把經濟繁榮帶給開發中國家，卻同時把污染跟後代子孫所需要生存的周遭環境破壞殆盡，其實說不上是一種永續發展的方式。開發中國家常常會主張工業化國家不可以利用環保公約或其他的方式剝奪其發展經濟的權利，要求工業化國家在進行投資的同時也要移轉相關的技術跟知識給開發中國家。不過，要求總是要求，主張還是只是主張，遇到銀彈攻勢，大家還是只認dollar sign 囉&#8230;  衡不衡平不重要，賺到錢比較重要! 所以，這個衡平原則我是覺得在道德的考量還大於法律的考量&#8230;  	
太陽能集電板雖然是利用日光來發電，可以算是一種完全零二氧化碳排放的一種能源獲得方式，不過這是從結果來觀察；從製作過程來看，要把這些矽變成面板的過程恐怕就要消耗很多的能源，製程中需要的化學物質洗滌所產生的溫室氣體，若再加上上述報導的這種附加污染，兩相抵消(trade-off)之下，這種方式到底是不是一種綠色的能源獲得方式呢? 總的二氧化碳排放降低量跟在製程所產生的這些污染相減之下， 到底算不算是夠綠的一種產品呢? 況且現在的技術到底可以讓一片面板的使用壽命年限延長到多久呢? 我個人是比較持懷疑態度的。所以也比較深刻的體會到這些個所謂氣候變遷投資基金的投資標的應該是這種&#8221;元件多晶矽(polysilicon)&#8221; 跟面板, 其實跟環境不是太有關係的喔! 呵呵呵!
其實若有人可以去投資廢水回收的工廠有多好阿? 不過，這又是一個成本跟效率的一個算計方式了，推動這市場的黑手，哪天會變成綠色的呢? 我身騎白馬阿 過三關 改換素衣 回中原&#8230;王寶釧會不會被毒死啦?????? 恩，是我中毒太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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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要帶水出門喔！！</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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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at, 24 Nov 2007 18:00:15 +0000</pubDate>
		<dc:creator>lawclassmates</dc:creator>
				<category><![CDATA[環境法]]></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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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                         
**M.H. 
前些日子對於礦泉水有很大的興趣，覺得同樣都是水，為何會有不同的口感呢？真的會有差別嗎？因此在短時間內到處去購買各式各樣的礦泉水，其中還包括一瓶要價新臺幣550元的法國水王Chateldon 1650。喝了之後只有一種感覺，嗯，好像沒什麼差別耶。除了有氣泡或沒氣泡的差別之外，我覺得我的舌頭並沒有那麼敏感到可以分辨出各種不同水的口感，例如：這瓶水有一種熱帶的氣氛耶（Fiji Water），或者是，這瓶水有一點硬，礦石味多了些（Contrex）等等，我完全不知到差別在哪。（我強烈懷疑，說出這些話的人是不是真有其感，或者只是為了表現出一種專業的形象。）
雖然沒有那麼會分辨水的不同，但奇怪的是，喝了各式各樣的礦泉水，竟有一種飄飄然的感覺，好像自己好像會比較健康，或者是說，好像喝礦泉水是一種很chic的活動。而最近臺灣的便利商店也紛紛興起一股礦泉水風潮，各家便利商店不約而同的大肆促銷各式各樣的瓶裝水，無論是礦泉水、蒸餾水、深層海洋水、麥飯石水，令人眼花撩亂。
可是，最近覺得有些罪惡感了。先前看到一篇文章「Back to the Tap」在討論Fiji Water的效應，說到全世界有許多人無清潔水可飲用，但在美國，打開水龍頭就會有乾淨的水可以引用，可是例如Fiji Water…等的瓶裝水銷售量卻出奇的好。但是，為了要將Fiji Water運到美國或世界各地，必須耗費大量的石油用於運輸工具，將水從Fiji島運出，而瓶裝水的材料，同樣也是石油的副產品塑膠。所以說，喝瓶裝水其實是一種非常耗費能源、無法減碳而不環保的事情，更何況把水喝完後，這些塑膠瓶的回收率又是這麼的低，更是不環保。而昨天在台灣也有相同的報導出現「拒喝瓶裝水 帶水正流行」，讀完報導之後，心中更是自責。
我想，或許我沒有那麼偉大可以改變這個世界，但是，也許可以少喝一些瓶裝水，像小學時候一樣，自己用水壺帶水出門，也算是為這的已經被人類消耗到差不多地球盡一點心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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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寧靜戰爭—空氣與貿易</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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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19 Nov 2007 07:00:27 +0000</pubDate>
		<dc:creator>Y.Y.</dc:creator>
				<category><![CDATA[來賓的文章]]></category>
		<category><![CDATA[環境法]]></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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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
Y.Y.
這一星期很熱鬧，有很多關於全球暖化議題的報導。首先是聯合國跨政府間氣候變遷專家小組在星期六(11/17)發佈了最新的科學研究, 這研究是給即將在印尼芭里島舉行的後變化綱要公約代表們談判用的報告, 當然研究結果是很嚴重的, 只是更嚴重的字眼已經給各國政府給刪掉了(印度美國中國刪最多)。
還有美國民主黨總統候選人在加州氣候變化論壇的演講被嗆聲(結果被嗆的是伊拉克戰爭問題, 蠻喜劇的); 還有布希總統要在白宮宴請2007年諾貝爾獎得獎人, 結果前副總統(或者應該曾說被媒體指派說當選美國總統的)高爾先生也當然在席中, 美國媒體等著看笑話。
當然最傷台灣人feeling的就是「自然」月刊引用美國華盛頓特區非政府組織CARMA的研究，指出台電之台中火力發電廠二氧化碳排放總量在全世界個別發電廠中名列第一。
最後一個報導讓大家覺得台灣政府在氣候變遷議題上漠不關心，甚至幾個大建設計畫都被批評是跟國際潮流開倒車的行為。其實在這些事實背後有幾個嚴重的情形更值得我們注意未來發展。順便“爆&#8221;一個在台灣不會被注意到的新聞。請看我慢慢道來。
首先檢視CARMA網站的內容便發現該報告確實明顯點出開發中國家對大氣中溫室氣體累積的貢獻度，這個組織既然標榜是一智庫，不禁令我聯想到布希政府在國際談判中的一貫主張: 即要求主要的開發中國家如中國、印度、巴西等國應在京都議定書規定的減量期間一同承擔減量承諾。即便在今年七月於德國召開的八大工業國高峰會(G8 Summit) 亦重複宣示在上述開發中國家未被列入承擔減量義務之前，美國打算利用自己科技以及國際合作的方式降低其國內溫室氣體的排放。其實是擺明了是要用技術綁架開發中國家的能源市場，不讓自己輸在這種能源技術的國際佈局。 
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管制的是因人為因素所排放的六種溫室氣體。因此在第三條規範公約締約國應該就減緩因氣候變遷所導致的負面效果採取政策或行動，而工業化國家因為歷史的因素比現在的開發中國家更早進行工業化科技的發展以及污染行為，所以在對抗氣候變遷的議題上必須優先承擔減量責任並採取相關政策及方法，將這過程中學習的經驗移轉給開發中國家，或者提供相關技術或金錢協助開發中國家進行相關的研究或準備行動。美國跟澳洲拒絕批准京都議定書其實已經是帶頭違反公約規定，因此在要求開發中國家加入減量行列時就顯得缺乏說服力。
因此, 儘管我國有一個單一電廠的總排放量最高，人均排放量6.6噸也偏高。以大環境來看，我國自詡為開發中國家（雖然沒人承認）, 以本身的經濟能力跟技術來講，本來就應該是污染大戶，所以應該不用太意外，反應遲緩跟應變速度太慢好像也是承襲一般開發中國家的態度，這樣的態度在國際談判場合被戲稱為&#8221;殘障&#8221;(handicapped)。
不過, 底下的事件卻不允許我國各階層繼續裝傻下去。比較嚴重的後果是我國不能參加國際間碳額度排放交易(emission trading)以京都彈性機制(Kyoto flexible mechanisms)的投資所引發高減量成本的後果。京都彈性機制跟排放交易系統的設計就是考量讓進行國內減量行動有高成本的工業化國家可以利用市場的機制尋找減量成本比較低的國家或開發中國家進行溫室氣體減量的技術或資本投資，以換取減量額度。這些取得額度也可以在市場上公開交易，讓沒有從事投資的廠商或國家可以從市場上購得，以做為遵守公約承諾之用。而開發中國家也可以因為這些彈性機制的投資計劃取的資金及經驗，還可以保護其國內環境。
我國的處境就不這麼樂觀，我國因為是非締約國的關係，不能參加國際間的彈性機制投資及交易體系，這便代表著我國的減量成本相較於其他的開發中國家會高出許多，不但不能到其他國家去投資以轉移減量成本，也得不到來自於工業化國家的技術或資金援助。在資訊及專家、文官制度、政府組織及應變氣候變遷的能力改善就會有更大的影響，直接的會影響未來的國家競爭力跟產業結構發展。這反而是我們需要更加注意的負面影響。
不知道台灣內部對氣候變遷的注意程度怎樣，僅知道國內目前關於對抗氣候變遷的立法是有一部「溫室氣體減量法」草案躺在立法院裡。在立法委員跟總統大選的夾擊之下，想必這法案的進展會更牛步化。不過因最近注意到美國關於溫室氣體管制的立法，看到了一個令內行人都會心驚膽跳的法案！事關環境與貿易兩個法域未來的衝突，以及我們這種外貿型經濟體的發展。一場潛在無形的空氣與國際貿易的大戰即將展開！
2007年11月1日，在美國國會之環境及公共事務委員會底下的私部門及消費者履行氣候變遷及野生動物保護的次級委員會，悄悄通過了美國氣候安全法案(America’s Climate Security Act, ACSA)的內容，意味該法案會在明年春天送到環境及公共事務委員會做逐條討論。一場無聲且無形的全球貿易大戰有一觸即發之勢！
蓋因該法案第六章「全球協力降低溫室氣體排放」明文授權美國行政機關在該法通過並執行之後的第九年開始，就某些在製程上具有高溫室氣體排放特性的進口產品例如鋼鐵、鋁、半導體等，要求進口產品之製造商必須附帶與產品數量相同且美國政府承認的排放額度(emission credits of a value equivalent)，在通關時提交給美國政府。美國政府則有權將這些徵收的配額再分配給其國內有需要相關額度的廠商。
假若這個法案果真在明年春天通過，對所有產品輸入美國的國家或廠商會有很大影響，尤其對我國廠商的影響更將難以估計！我國沒有簽署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及京都議定書，所以無法參加國際碳額度的投資及交易，這不僅意味著我國廠商營運的成本將因此增加許多，而影響市場競爭力；而另一方面也因我國非締約國，政府及廠商欲取得相關額度的管道有限，所以會比其他類似的開發中國家取得額度的成本更高。既然美國是我國的第一大貿易夥伴，所以這個法案的形成與否對我國的影響就很重要。慶幸的是該法案的通過還得通過一定的程序以及他本身有實施期間的限制等，國內各相關業者仍有時間可以就此一問題提早瞭解並採行應變措施，所以應該要開始學習並取得相關知識，以作為未來決策制定時運用。
該法案是由民主黨的利博曼參議員(Joseph Lieberman)及共和黨的華納參議員(John Warner)在今年七月共同提案，所以也稱作Lieberman-Warner法案。第一階段的減量排放目標設定在2020年，要將美國境內溫室氣體的排放降低到2005年標準的19%(較公約1990年的配額還要再低4%)，第二階段則是在2050年降低到2005年標準的。儘管美國在京都議定書的配額是在2012年要降到1990年標準的93%，縱使兩者履行的時間上有差別，卻代表全球暖化議題在美國內部已形成某種程度的共識。
華盛頓郵報在2007年11月6日的報導中亦指出美國投票人認為全球暖化議題的重要性在此次總統大選僅次於繼續伊拉克戰爭的爭議，位列第二。故民主黨候選人也紛紛提出各式對抗氣候變化政策以討好選民。雖該法案是否通過尚在未定之天，通過後也將與國際貿易問題息息相關，亦即該法案是否會被其他世界貿易組織(WTO)會員國援引先前爭端解決機構就海龜與蝦子或海豚與鮪魚兩個決議案的原則主張違反相關貿易條款？這都還僅止於猜測的階段。
但從上述海龜跟海豚案例的實際實施的情形看，想要進入美國市場的廠商還是會遵守美國的相關法規。因此，國內的公、私營實體業者應該要提早開始認識此一問題並做規劃，維持國際貿易上的國際競爭力，降低未來可能發生的營運成本越來越覺得我們像是處在溫水裡了青蛙呢! 且自己還動手加柴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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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鮪魚與海豚 Tuna &amp; Dophins</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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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13 Nov 2007 06:43:43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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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CDATA[環境法]]></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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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Y.Y.
將近一個月都沒有貢獻，心中甚是惶恐，不過這幾天在華盛頓郵報(Washington Post）發現一篇報導是關於日本人的飲食文化中鍾愛鮪魚，但卻不得不面對鮪魚資源短缺的現狀，因此報導相關從業人員的某些調整過程（報導按這裡）。另一篇的報導是先前關於日本和歌山縣的漁民圍捕海豚的一項抗議活動，有美國的新青少年偶像明星Hayden Panettiere （不知道中文翻做什麼）到日本當地漁場抗議並觀察海豚被獵捕屠殺並落淚的報導。（圍捕海豚的報導按這裡，該圖片有點血腥，請有心裡準備）。這個事件在我就讀第一年博士班時就發生過，個人還親身參加在華府地區環保界舉辦的活動，到麻塞諸塞大道上的日本大使館抗議示威，要求日本政府停止捕殺海豚，我們拼搏版面的能力終究是不敵一位美麗偶像的！ 不過這不是本篇的結論喔！
日本人經常主張吃鯨肉、海豚、鮪魚為其傳統的飲食文化之一，有趣的是現在全世界也都接受了日本人的壽司飲食，令鮪魚的食用全世界風行，連台灣南部東港也每年舉辦鮪魚季，上至總統下到鄉長與美食客，每年都要來推銷一下。不過歐美各國在捕鯨跟海豚部份就無法接受，讓國際談判上出現了在會場內討論是否開放商業捕鯨，但卻在會場外大啖鮪魚肚(Toro)的畫面。這都令我常常懷疑這究竟是文化問題還是經濟問題？
去年暑假修生物多樣性法(law of Biodiversity)關於漁業資源永續發展議題的討論中發現全世界的物種中也大概惟有人類數量在不斷擴增，而其他的物種數量持續下降中。而全球各地的文化各異，都具備要繼續保持的權利跟必要。文化的發展跟自然資源的運用有絕對的正相關性，所以強調永續發展時必須要同時考量經濟、文化、社會及環境等四類的面向。在這邊主張的永續發展絕不是僅僅主張為保持物種而絕對的禁止任何捕魚行動，畢竟那也會造成漁業的蕭條並導致許多失業率，反而造成社會問題。所以應該改變的是人類現在生活的方式。科技的發達便利了人類生活跟提升品質，但是卻浪費了過多資源，人類應該要重新思考自己的生活態度跟方式。 在討論永續漁撈的部份，除了要鼓勵養殖之外，因為魚類的遷徙是無法固定的，另外用國際談判協商的方式確定永續指標，討論捕撈配額跟各國船隊數量，並且約定通報方法及時間。
全世界的商業化漁撈業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因為聲納的發明增加了漁獲量與規模，同樣的也造成全球魚類資源的浩劫。根據聯合國的研究，全世界的濫捕使得各類鮪魚(包含黃鰭鮪魚、大目鮪魚、藍鰭鮪魚等)都已經呈現瀕鄰絕種的邊緣了，因為鮪魚的市場需求高導致經濟價值節節上升（一尾品質好且大型的鮪魚在國際鮪魚交易市場上通常可以賣到兩萬五千美元左右），堪稱是所有漁獲中最有價值的一種魚類，所以濫捕跟超捕的情形就很嚴重，該報導並引述聯合國的資料說藍鰭鮪魚的數量已經在漁業永續發展指標以下的8%，恐怕再不採取更嚴厲的措施，這個物種很快就在我們的肚子裡絕滅了。
所以像報導中提到的日本人要改變從一星期吃兩次鮪魚變成一個月吃兩次，或是改變菜單等等。台灣也應該思考一下，如果鮪魚、翻車魚、烏魚、飛魚都吃不到了，我們要吃什麼？還是說我們應該開始保育跟做有條件的復育，改變我們的方式，讓我們的子孫一直可以吃這些我們吃的到的食物跟看到的物種？ 我很愛吃！我想我看重菜肴保存的重要性絕對會高過於菜單吧！
後續
關於抗議日本和歌山地區捕殺海豚的報導還有下列資訊供參:
1. Save Japan Dolphins Campaign
2. Glumber: Dolphin massacre in Japan&#8211;Video
3. The Independent
有興趣的讀者還可以加入聯署（網址按這裡）以表示抗議喔！
台灣至少有法律明文規定不得捕殺海豚, 這點做的比日本好多了！！ 拍拍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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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諾貝爾和平獎與環保法</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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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15 Oct 2007 16:56:16 +0000</pubDate>
		<dc:creator>Y.Y.</dc:creator>
				<category><![CDATA[來賓的文章]]></category>
		<category><![CDATA[環境法]]></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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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 Y.Y.
本屆2007年諾貝爾和平獎由美國前副總統高爾及聯合國之跨政府間氣候變遷專家小組(Intergovernmental Panel on Climate Change, IPCC)共得/同獲，對長期推動氣候變遷等議題的人士固然是一種肯定，不過各界對高爾先生本人的批評以及相關科學的論證也隨之而來。本文不打算加入此一辯論，但是來聊一聊一些國際環境法的事情。
先有一點背景說明: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United Nations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Climate Change, 簡稱是UNFCCC), 成立在1992年的地球高峰會(Earth Summit)期間, 正式生效日期卻在1994年的3月21日, 主要管制的是六種人為因素排放的溫室氣體(二氧化碳、甲烷、氧化亞氮、氟化烴、全氟化碳及六氟化硫), 這個公約既然稱作是架構公約, 所以只有大方向的、結構性的條文, 其他詳細執行內容就必須透過議定書(protocol)以及會員國大會決議(decisions)的方式呈現。(美國有簽署並批准這個公約,沒批准的是這公約底下的京都議定書。)這個IPCC其實是聯合國轄下的一個機構,在公約未成立之前, 它原本是聯合國發展署跟環境署讓一些科學家先尋找造成氣候變遷的科學證據給各國的政治家或外交官們參考, 讓他們決定要不要透過國際合作的方式來避免全球暖化的效應。本公約的成立和此機構的研究內容有絕對的相關性, 後來公約制定之後也決定採用此一小組的研究作為提供給各會員國代表各項科學證據的一個重要來源。這兩年此一機構所提出的年度氣候變化報告受到許多關注,不僅工業化國家想要修改它的報告內容, 連開發中國家都想要變動報告的文字, 只要就是希望不要被課與太多減量責任,以免影響各國國內經濟發展。IPCC由各國科學家組成, 他們的研究範圍擴及各個領域,因此是把全世界各地的氣候狀態跟研究成果全部攤在談判桌上, 這提供一個平台讓我們了解世界上其他區域的資訊與變化, 而且有機會可以具體的看出各區域的相關連性(例如非洲的沙漠化跟印度的暴雨兩者間的相關性)。這種方式比以傳統資訊取得方式更多元也更具有國際法拘束力, 因此諾貝爾委員會稱許這個工作小組的貢獻是在「建立及宣傳關於人類造成氣候變遷的偉大知識，並且為對抗此改變所需要的解決之道立下根基。」個人覺得該機構是實至名歸。
UNFCCC這個公約有幾個基本原則, 也變成是國際環境法的原理原則, 首先是衡平原則(principle of equity), 這個衡平的概念是比較難說清楚的, 因為內容不僅有公平(fairness)而已, 還涉及道德(ethic)、平等(equal) 、國家發展及社會發展條件等方位的考慮; 第二個就是一般但不同的責任(common but differentiated responsibilities),  因為雖然各國都承認有責任與義務去做溫室氣體的減量行動, 以保護環境給未來人類的下一代使用, 但同時必須考慮到歷史、國家發展程度、科學能力、社會應變能力、技術能力、教育程度、產業發展情況、財務能力等因素, 因此各國的能力有別, 無法就同一標準要求所有批准國遵循, 因此大家同意雖然都負有一樣的責任的條件下, 讓有能力的工業化國家先帶頭示範, 其他國家慢慢跟進, 因此才會有階段的減量時程跟減量目標的設計, 也才有財務機制(financial mechanism)的建制。不僅如此, 連各個國家因應氣候變遷所造成的負面影響的能力也有所差別, [...]<img alt="" border="0" src="http://stats.wordpress.com/b.gif?host=lawclassmates.wordpress.com&blog=1037480&post=183&subd=lawclassmates&ref=&feed=1" />]]></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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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星空下的家 你我的地球</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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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08 Oct 2007 15:51:36 +0000</pubDate>
		<dc:creator>Y.Y.</dc:creator>
				<category><![CDATA[來賓的文章]]></category>
		<category><![CDATA[環境法]]></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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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Y.Y.
T.C.在上個月跟我提起了這麼一個邀請,我好像也不假思索的答應了。因為發現在台灣的我們都是對環境的問題感受的多,但卻發聲的少。大多數人都以報載的訊息為主,以提供地球或周遭環境受迫害的事實做單純陳述, 然而我們的實際行動卻是很少。對照目前國際上提倡要把地球留給下一代子孫以及永續發展的潮流之下,我們要做的還有很多很遠。尤其在我們被國際社會孤立的情形之下!在此要感謝T.C.和其他兩位作者的同意,讓我可以在這個園地裡野人獻曝,跟大家分享我的某些看法。往後我會注重在一些環境議題的政策跟法律的部份,歡迎大家的批評與指教。

這個圖是我來美國之後我的指導教授在第一堂課中給我們看的第一張地圖。心中當然無比震撼!三千張嚴選無雲的衛星照片不說,看到那璀璨光亮的台灣西部就令我心中竊喜!但是更震憾的是他說這是一張代表著南北半球衝突與對立的圖!頓時之間,教室內一陣靜默,大家的焦點從各自的國家集中到了非洲,一個在歷史課本中被稱作為黑暗大陸的地方,至今仍舊一片黑暗!
在星空下,有光的地方當然代表著電力的使用,富裕的歐洲跟北美洲一片光明,目前迎頭趕上的開發中國家如印度與中國也是處處可見燈火相連。剩下窮困的非洲人們,繼續以傳統的生活面對這繼續轉動的地球。創造電力的主力來源來自於燃燒煤跟石油等石化燃料,燃燒的過程就會造成二氧化碳等溫室氣體的溢散,造成目前全球重視的地球溫室效應的產生。從工業革命之後,人類不斷的燃燒石化原料發展經濟,人口增加造成林地的減少,兩種人為因素的相互加成之下,我個人比較傾向相信地球溫度正在上升中,而溫室效應也正在影響著身處各地的我們。
這一篇不是新聞, 是我的一篇簡介。歡迎參加環境與法律的對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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