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R.
談到德國聯邦網路局之成立,不可避免的要附帶簡述德國郵政及電信改革的過程。德國在過去與許多國家相同,國家同時是電信服務的管理者及提供者,私經濟企業在當時不具重要地位。隨著科技發展及國際化,而有三階段的郵政改革,
德國聯邦網路局
Posted on 十二月 25, 2007 by Z.R.
賀NCC組織法修正通過!!
Posted on 十二月 21, 2007 by lawclassmates
滿坑滿谷的電子垃圾郵件
Posted on 十二月 15, 2007 by Z.R.
二○○七年歐盟電信法制改革方案
Posted on 十一月 26, 2007 by Z.R.
iPhone的吸引力
Posted on 十一月 21, 2007 by lawclassmates
**H2
在電信市場上,行動電話業者將通訊服務與手機搭售、補貼差價並綁約的作法,為市場交易常態,也是各家行動電話業者都在採取的作法,手機引導服務銷售,是行動電話市場的競爭策略,國內市場如此,歐洲市場上也是如此。綁約的結果,雖然會對用戶轉換系統造成一定的障礙,但在消費資訊透明的情況下,消費者尚能作理性的判斷,同時也有單機價的提供,也因此,這類的銷售策略尚未引起很大的爭議。隨著蘋果iPhone問市所帶來的時尚風潮,不僅對手機業者造成挑戰,在Apple與行動電話業者合作下(美國為AT&T、德國為T-Mobile、英國為O2),由該業者獨家銷售iPhone並鎖卡的方式,也行為動電話市場競爭的湖面,投下了一塊小石。
歐盟境內之行動通訊漫遊資費管制
Posted on 十一月 12, 2007 by Z.R.
好書推薦:Digital Crossroads
Posted on 十一月 12, 2007 by lawclassmates
**T.C.
在美國先後修了兩次電信法( telecommunications law),兩位教授上課時都採用自己編的講義,恰恰突顯出好的電信法教科書實在難覓。一年多前,無意中在Amazon的推薦書單中發現這本Digital Crossroads: American Telecommunications Policy in the Internet Age, 馬上被書名中「網路時代」幾個字所吸引,因為先前所修的電信法課程,往往從傳統電話的競爭講起,受限於上課時間,一個學期能仔細講完美國1996年電信法的大修正就很不錯了,有關網際網路、數位化、行動通信對於整體電信政策的影響,老師通常只能點到為止,很難一窺全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