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
這個部落格有好一陣子沒有任何新文章了!!幾位作者之前或忙於學業,或剛剛轉換新工作,或兩者兼有,實在不易抽出時間維護這個園地。
剛巧昨天看到一則新聞(當然類似的事情已經不是第一次發生了),對於台灣法院如此不注意言論自由的保護,實在難以忍受,於是寫了一篇讀者投書到某報…結果未獲刊登。幸好還有這個部落格,可以作為表達意見的平台。以下就把這個小文章貼出,代表「異域星空下的法律對話」在新年的全新開始。
公視基金會的噤口令
據報導,台北地院依據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下稱「公視基金會」)的聲請,裁准禁止公視八名新任董事「出席董事會、行使董事職權,或以董事身分為任何行為」,並「不得以說明會、網際網路、媒體傳播或其他方式為足以損害聲請人名譽、經營或營運之行為…」。對於公視新任董事的合法性,容或有仁智之見,有待法院釐清,但對於公視基金會在台北地院的准許下,大動作對八名新任董事發出形同噤口令一般的假處分乙事,不論是從公視基金會應該扮演的角色或憲法保障言論自由的角度考量,均令人難以接受。 閱讀更多»

[1/21 更新: 根據 CNN 即時新聞報導,Obama 已經依照憲法規定的正確誓詞內容,重新、再次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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